海亮教育
始创
1995
海亮教育

海亮教育科技服务集团系属世界500强海亮集团,提供学校综合管理、教育科技、素质教育、教育后勤、师训干训等多元优质服务,自主运营特色高中、精品园所、特教机构,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教育服务提供商。

海亮归国华侨联合会成立 周松一、孟国锋、曹建国等为之揭牌

12月5日上午,海亮教育管理集团召开归国华侨联合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浙江省侨联党组成员、省侨联秘书长周松一,诸暨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孟国锋,海亮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曹建国,共同为海亮教育管理集团归国华侨联合会揭牌。参加大会的还有绍兴市侨联秘书长、统战部调研员沈秀德,诸暨市侨联副主席林捷等。


海亮教育创办于1995年,具有25年基础教育、16年国际教育办学历史,已经成为中国民办教育十大品牌之一。海亮教育始终坚持“精品化、特色化、国际化”办学定位,是国内首家在美国上市的中国民办基础教育标杆。在海亮教育管理集团现有的7万余名师生中,有来自20多个国家的数百名外籍教师、国际学生,还有很多归侨侨眷和海归留学人员、出国留学人员家属。


今年以来,省、市侨联大力支持和关心筹建成立海亮教育管理集团侨联,双方对建立侨联一事取得高度一致的认同。经过前段时间的精心筹划,海亮教育集团侨联终于显山露水。


海亮第一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海亮教育管理集团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草案)》,按照侨联章程选举产生了海亮教育管理集团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5人,陈月飞同志当选为主席,朴华顺、姚鑫贤、高涵宇同志当选为副主席,傅灵栋同志任秘书长。新成立的海亮教育管理集团侨联,聘请海亮教育管理集团常务副总裁兼副总校长黄平同志为名誉主席,聘请海亮外国语学校国际学院吴少东博士为侨联顾问。


海亮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曹建国在会上讲话。曹建国说,随着海亮教育国际化发展提速,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生态圈”建设提升,归侨、侨眷在海亮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一定会更加凸显。海亮教育集团侨联是集团联系归侨、侨眷的桥梁,作为服务省归侨侨眷、拓展海外联谊的新载体,必将成为弘扬中华文化、吸纳留学人才的新平台。


孟国锋代表市委、市委统战部向大会表示热烈的祝贺。他认为海亮教育管理集团建立侨联意义重大。“海亮教育集团汇聚了一大批优秀海外人才,是我市打造‘学在诸暨’品牌的重要平台,在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都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海亮侨联的成立,不仅让各位海归人才和归侨侨眷有了自己的‘娘家’,对我市的基层侨联建设也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孟国锋同时对海亮教育管理集团侨联提出要求。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增进政治共识;二是凝聚侨心侨力,服务发展大局。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当好侨胞“娘家人”。


浙江省侨联党组成员、省侨联秘书长周松一表示,海亮教育管理集团建立侨联,是浙江省侨联工作发展的一件盛事,是广大侨胞侨心所向,也是顺应了浙江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他对海亮教育管理集团侨联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作者:周沁

图片拍摄:冯凯 褚晨林

剪辑:周飞宇

审稿:宣芾


阅读原文

法律声明

本网站由海亮教育创设,本网站提供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图象、声音或视频等)的版权均属于海亮教育或相关权利人。未经海亮教育或相关权利人事先的书面许可,您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复制、再造、传播、出版、转帖、改编或陈列本网站的内容。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本网站的行为都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际公约的规定,海亮教育充分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隐私声明

隐私声明是本网站保护用户个人隐私的承诺。鉴于网络的特性,本网站将无可避免地与您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互动关系,故特此说明本网站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政策,请您务必仔细阅读

1. 个人资料

 1.1当您在海亮教育进行报名登记或参与活动时,在您的同意及确认下,本网站将通过表格填写形式要求您提供一些个人资料。这些个人资料包括:

 1.2个人报名谘询资料:如姓名、性别、电话、住址、电子邮件等情况。

 1.3请了解,本网站不会将您所提供的资料利用于其它商业目的(本网站用于改善、提升服务质量除外)。

 1.4个人资料之披露 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本网站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网站均得免责。

2. 信息安全

 2.1本网站将对您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的管理及保护,本网站将使用相应的技术,防止您的个人资料丢失、被盗用或遭篡改。

 2.2本网站在必要时委托专业技术人员代为对该类资料进行电脑处理,以符合专业分工时代的需求。如本网站将电脑处理之通知送达予您,而您未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主动明示反对,本网站将推定您已同意。唯在其后您仍然有权如下述第3.1.2条之规定,请求停止电脑处理。

3. 用户权利

 3.1 您对于自己的个人资料享有以下权利:

  3.1.1 随时请求删除;

  3.1.2 请求停止电脑处理及利用。

4. 免责 除上述第1.4条规定属免责外,出现下列情况时本网站亦毋需承担任何责任:

 4.1 由于您将用户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帐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

 4.2 任何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黑客政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窜改等。

 4.3 由于与本网站链接的其它网站所造成之个人资料泄露及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

本网站之保护隐私声明的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海亮教育管理集团有限公司。